粤发改投审〔2024〕42号
省疾控中心: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报送广东省省级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粤疾控〔2023〕57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实现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目标,加强我省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原则同意广东省省级高水平疾控中心综合建设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113-84-01-037596)。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60号(即现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建设内容为拆除、改造和新建工程,主要包括:拆除现有的后勤库房、污水处理房、车库及维修库房,拆除面积为2193.7㎡;改造实验楼(部分)以及业务楼1楼(部分)、8楼,总体改造面积为32290㎡;新建应急保障中心以及公共卫生科普基地,建设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室外工程以及配套公用工程等,新增建筑面积为3892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6570㎡,地下建筑面积为12350㎡。建设工期为30个月。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8.09亿元,其中:工程费用43273.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07.30万元,预备费2439.05万元,生物安全物联网管理系统建设费为2000万元,实验设备费为2768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省财政专项安排资金和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解决。
四、根据《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同意该项目采用集中建设管理模式,由省代建局负责组织建设。
五、项目工程招标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请在项目建设以及运营管理中,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在项目前期、建设过程中以及项目运营管理期间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抓紧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等审批流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相关文件分别是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3〕1725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G35-000036)、穗发改批〔2023〕121号。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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