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4〕23号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广州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建议书及有关资料收悉,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为打造支撑广州从“数字政府”全面向“智慧城市”发展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构建智慧城市产业生态,促进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三位一体深度融合,同意广州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8-440100-04-01-518142)。
二、项目租赁现有建筑42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共六个部分,一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包括城域专网、物联专网;二是算力基础设施,主要为算力中心;三是融合基础设施,包括城市新型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中心、智慧产业孵化平台、无人机及机巢;四是时空孪生智能平台,包括仿真推演、数字孪生、大数据、服务支撑、物联感知、应用集成;五是智慧应用,包括经济分析辅助决策、街道精细化管理、智慧物业、韧性城市生命线系统、智慧能源、智慧电梯;六是保障体系,包括网络和数据安全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89294.0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3508.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638.62万元、预备费10147.2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928.4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2070.89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贷款2亿美元、广州市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
四、项目由广州市智慧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建设。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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