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3〕39号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关于报批<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穗南建中报〔2023〕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补齐我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优势和作用,同意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中心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115-84-01-031035)。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灵新大道以西、南珠大道以南地块。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5844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药剂科、医技科室、保障系统、业务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八项设施设备用房及地下停车库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控制在109491.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387.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747.11万元、预备费3306.73万元、医疗设备购置费28990.00万元,医疗信息化系统建设费11060.2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安排8亿元,其余资金由省中医院自筹解决。
五、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58个月。
六、根据《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和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1〕3号文件精神,该项目采用集中建设管理模式,并由南沙区建设中心承担代建工作。
七、项目工程招标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
九、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抓紧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等审批流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十、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115202100274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关于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中心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信息更正的函(穗规划资源南〔2023〕539号)、珠江街灵新大道DZ0202020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穗发改批〔2023〕67号)。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8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