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3〕26号
省药监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报申请“数字医械所”智联化建设及仪器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粤药监局办函〔2022〕30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增强对医疗器械监管的技术支撑力度,提升服务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能力,同意建设省药监局“数字医械所”智联化建设及仪器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7-440100-72-01-286763)。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768台仪器数据采集设备进行数据对接,对1173台仪器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建立原始检验数据备份容灾系统(包含存储阵列2台、存储交换机4台、虚拟服务器1台、备份一体机1台)。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6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从省药监局年度部门预算中统筹解决。
四、根据《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相关规定,结合你局意见,项目由你局组织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省药监局“数字医械所”智联化建设及仪器设备智能化升 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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