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项目公告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粤西网架优化工程(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电力处 时间:2023-04-07 18:51:46
字体: [大] [中] [小]

粤发改核准〔2023〕6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粤西网架优化工程(二期)的请示》(广电规〔2023〕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十四五”期间规划建成的外环网架,提高粤西500千伏电网供电可靠性,满足博贺电厂、阳西三期、三峡沙扒风电、华电青洲风电等电源的送出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粤西网架优化工程(二期)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8-445300-60-01-894312)。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佛山市、阳江市、江门市、云浮市(跨区域)。

  三、项目在500千伏鹅凰站(粤西开关站)扩建500千伏出线间隔1个;项目新建500千伏双回线路长约96.5千米,新建500千伏单回线路长约0.5千米,利用已建线路杆塔加挂导线135千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9782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9565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0%,来自自有资金。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78256万元,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委(省能源局)。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00020230000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广东500千伏粤西网架优化工程(二期)(佛山段)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意见》(佛府办函〔2022〕206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500千伏粤西网架优化工程二期(阳江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阳府复〔2023〕9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广东500千伏粤西网架优化工程(二期)(江门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府函〔2022〕185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广东500千伏粤西网架优化工程(二期)(云浮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广东500千伏粤西网架优化工程(二期)(佛山段)上报核准的意见》、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广东500千伏粤西网架优化工程二期(阳江段)核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阳发改电能〔2023〕29号)、《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500千伏粤西网架优化工程(二期)(江门段)的核准初审意见》以及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广东500千伏粤西网架优化工程(二期)上报核准的复函》(云发改资能函〔2023〕42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一式两份)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