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213号
陆丰油田群二期开发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座钻采生产平台、1条混输海底管道、1条海底电缆,同时对陆丰14-4DPP平台校核改造,包括采油系统、油气处理系统、生产水处理及注水系统、原油外输系统等,主要设备包括电潜泵、空压机、透平发电机和离心泵等,并配套建设辅助设施设备。项目设计年产45.51万吨油气当量、176.19万吨液量。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稳产年平均综合能耗不高于1958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原油消耗量不高于3727吨、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945万立方米;项目稳产年平均单位油气生产综合能耗不高于43.05千克标准煤/吨、单位液量生产综合能耗不高于11.12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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