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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儿科医疗科技楼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信息来源: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处 时间:2022-07-11 18: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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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投审〔2022〕33号

省代建局:
  《关于报送〈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儿科医疗科技楼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稿)〉的函》(粤代建前期函〔2022〕2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儿童血液、神经外科等专科业务用房不足问题,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满足日益增长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我委原则同意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在番禺院区用地范围内建设儿科医疗科技楼(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113-83-01-814953)。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儿科医疗科技楼一栋,总建筑面积79520平方米,包括门(急)诊用房7650平方米,医技科室11150平方米,住院部用房24700平方米,保障系统用房4000平方米,行政管理用房2000平方米,院内生活用房500平方米,儿童医疗保健研究用房700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为22520平方米。设计总病床为500张,停车位584个。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52499.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691.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08.16万元,预备费250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1.32亿元,省级卫生计生专项统筹安排1亿元,其余2.93亿元由省财政安排解决。
   四、请根据上述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按规定办理初步设计概算等审批手续,并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加强施工安全和节能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六、项目工程招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项目批复相关文件:穗发改批〔2021〕18号,穗发改函〔2021〕565号;土地证号G05-000481、土地证号G05-000455、穗规划资源预选〔2022〕7号、穗规划资源预选〔2022〕9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2〕551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11904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11914号;文物2022215号、广州市番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省儿童医院)儿科医疗科技楼建设工程项目文物保护意见的复函。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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