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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信息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时间:2022-06-15 18: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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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投审〔2022〕30号

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关于申请审核广铁检察机关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粤检铁发函〔2021〕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认真研究并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有利于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肇庆铁路运输检察院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办案效率,能更好的促进开展检察工作,同意建设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6-440000-04-01-273756)。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白石岗路。

  二、项目总建筑面积26677平方米,其中,“两级三院”“两房”建筑面积18767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375平方米,停车库、人防设施等建筑面积6535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3314万元(基建工程19109万元,信息化工程42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253万元(基建工程15587万元,信息化工程3666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041万元(基建工程2612万元,信息化工程429万元),预备费1020万元(基建工程910万元,信息化工程11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四、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根据《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相关规定,项目采用集中建设管理模式,由省代建局集中建设。请你院与省代建局联系,按照批准估算总投资,委托有相应资信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限额设计,并按程序将初步设计概算送我委审核。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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