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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乳源东阳光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节能处 时间:2022-05-24 12: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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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2〕101号

  乳源东阳光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3条磷酸铁锂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仓库、生产车间、公用工程厂房等,主要设备包括研磨机、喷雾干燥机、气氛辊道炉及回转线、气流破碎机、制氮机、空压机等。项目设计年产磷酸铁锂3万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757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8611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582.6万立方米;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587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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