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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变更歌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歌尔股份华南智能制造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复函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节能处 时间:2022-05-20 19: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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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2〕96号

  歌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歌尔股份华南智能制造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变更后的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智能电子设备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厂房、研发办公楼、宿舍、餐厅、仓库、动力中心、地下室、消防生活水池及配电房等,主要设备包括扫描电脑、贴片机、回流焊、UV 固化炉、点胶机、空压机等,项目设计年产VR/AR智能设备121万个、智能耳机150万个。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8718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6773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8.51万立方米;项目VR/AR智能设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7.4吨标准煤/万个,智能耳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38.87吨标准煤/万个。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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