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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三馆合一”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第二阶段)的复函

信息来源:固定资产投资处 时间:2022-05-11 20: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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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投审〔2022〕21号

省代建局:
     《关于报送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三馆合一”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第二阶段)的函》(粤代建前期函〔2021〕67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申报的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三馆合一”项目(第二阶段)(项目代码:2019-440103-88-01-031625)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第二阶段)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附属工程亲水栈道432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3873平方米(包括站务用房面积500平方米,绿化面积3373平方米),以及展陈、专项设备购置、芳村码头侯船厅迁建、灯光秀、移动舞台等。
     三、项目(第二阶段)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915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382万元、陈列展览费用39573万元、专项设备费用17492万元、预备费8835万元。项目整体概算总投资229711万元,控制在可研批复总投资230000万元以内。
     四、项目(第一、二阶段)所需资金在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和旅游厅掌握的专项资金中分别安排5亿元、3亿元和1.5亿元,其余资金由省财政新增预算安排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三馆合一”项目(第二阶段)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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