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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建设35000Nm³/h制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节能处 时间:2022-04-21 17: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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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2〕72号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建设35000Nm³/h制氧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套35000Nm³/h制氧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主要建构筑物包括主控楼、配电楼、分析室、净循环加药间、门卫等。项目设计氧气产能35000Nm³/h、氮气产能25000Nm³/h、氩气产能1300Nm³/h,均供公司自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2126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8003万千瓦时;项目单位制氧综合电耗不高于0.323千瓦时/标准立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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