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65号
深圳东湖水厂扩能改造工程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脱水机房、预臭氧配水池、污泥浓缩组合池、综合净水车间、高效沉淀池、吸水井及二级泵房、配电间及仓库、综合加药间、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综合楼(办公用房,无宿舍食堂)、机修车间、门卫等建筑设施。项目设计供水能力60万立方米/天。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7580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6167万千瓦时;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58千克标准煤/(米•千立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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