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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至深圳段萝岗立交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处 时间:2022-03-10 15: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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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核准〔2022〕7号

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核准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至深圳段萝岗立交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粤交集投〔2021〕1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改善广深高速公路萝岗互通立交周边地区交通组织,盘活利用高速公路存量土地,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至深圳段萝岗立交改造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2106-440000-04-01-386542)。项目单位为广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174026084)。

  二、萝岗互通立交原位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有:改造互通立交范围内高速公路主线2.45公里,包含拆除原主线大桥1座约783.8米、小桥1座约18.1米,新建主线桥梁2座约824.8米,拼宽主线桥梁2座约28.3米;拆除原匝道桥梁4座约963.2米,新建匝道2.762公里,其中新建匝道桥梁2座约511.2米;改造开创大道主路1.45公里,其中新建主路下沉式隧道1座约870米;新建开创大道辅道1.498公里;建设隔音降噪上盖结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三、互通立交范围内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10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52米;匝道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路基宽10.5米和12.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有关规定。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53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其中互通立交范围内高速公路主线工程5.83亿元,匝道工程6.66亿元,开创大道工程(含改造主路和新建辅道)5.42亿元,隔音降噪上盖结构12.61亿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35%,由项目单位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五、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结合相关公路网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深化互通立交布设方案优化比选;同时,认真做好与广深高速公路后续改扩建工程的衔接,避免反复拆除重复建设。(二)采取相关措施保护项目周边生态和环境。(三)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四)科学编制、严密论证施工组织计划,确保施工期间广深高速公路通行安全、顺畅。(五)初步设计及施工阶段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完善安全质量防护措施。项目建设及营运阶段,要加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六、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112202100414号、穗规划资源预选〔2021〕164号)、粤交规函〔2021〕854号、穗发改批〔2021〕98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项目法人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法人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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