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7号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50kt/年改80kt/年硫酸法金红石钛白粉初品技改工程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硫酸法金红石钛白粉初品生产线,在原有磨矿、酸解、沉降、浓缩、水解、水洗漂洗、煅烧晶种、煅烧等生产工艺新增相应生产设备以及辅助生产设备,使硫酸法金红石钛白粉初品产能从50kt/年提升至80kt/年。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9876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3586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780.12万标准立方米、蒸汽消耗量不高于5.83万吨;项目金红石型钛白粉初品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663.54千克标准煤/吨,金红石型钛白粉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850.17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