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核准〔2021〕17号
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省交通集团关于核准清远清新至佛山南海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粤交集投〔2021〕15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全省高速公路网络,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对粤北地区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广清一体化进程,促进项目沿线经济社会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原名清远清新至佛山南海高速公路)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100-54-02-091890)。
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湾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XR7TK8C)。
二、项目路线起于清远清新区太和镇,与汕湛高速公路相交,路线往南经太平镇、山塘镇、清城区横荷街、石角镇、龙塘镇,广州花都区赤坭镇,终于炭步镇,与广州西二环高速公路相交后,设置匝道与省道S267相接,路线全长约54.02公里。
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31座约32585.5米,其中特大桥14座约23386.5米(北江特大桥跨径大于150米),大桥17座约9199米;全线设置五星(枢纽)、太平东、山塘、石角北(规划预留枢纽)、石角东、民安(枢纽)、美林、连珠(枢纽)、横沙、塱头(规划预留枢纽)、新太、环山(枢纽)互通立交共12 处。设置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设置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设置山塘互通立交连接线2.78公里。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三、项目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2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佛清从高速公路路段(约26.8公里)采用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为34.5米;佛清从高速公路至终点路段(约27.22公里)采用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为42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有关规定。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212.04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水田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预购费用),项目资本金不少于总投资的25%,由项目业主自筹,其余建设资金通过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五、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结合相关公路网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深化局部路段路线方案和互通立交布设方案优化比选,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及工程界面划分。
(二)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尽可能少占耕地。
(三)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五)初步设计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完善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并对施工方案提出明确要求。项目建设及营运阶段,要加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招标工作。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000202100018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原名清远清新至佛山南海高速公路)项目申请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粤交规函〔2021〕828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远清新至佛山南海高速公路项目(广州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的意见》(穗发改〔2021〕110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清远清新至佛山南海高速公路项目(清远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清府函〔2021〕376号)。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单位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由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公路(原名清远清新至佛山南海高速公路)
项目代码:2020-440100-54-02-091890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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