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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国能肇庆电厂二期2×400MW(F)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时间:2021-12-13 19: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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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1〕52号

  国能肇庆电厂二期2×400MW(F)级燃气热电联产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两台400MW(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主要建筑设施包括联合主厂房、水处理站、消防站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96946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71591万标准立方米,年供电量329821万千瓦时、供热量630万吉焦;项目年综合能源利用效率75.88%,热电比53.08%,供电标煤耗不高于175.35克标准煤/千瓦时,供热标煤耗不高于37.91千克标准煤/吉焦。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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