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硝子显示玻璃(惠州)有限公司组织编制的旭硝子显示玻璃(惠州)三期新建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根据该司节能报告及书面承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液晶显示器用显示玻璃基板原板(G11代)生产线1条,设计年产显示玻璃基板原板1250万㎡。项目主要设施包括主厂房、原料仓库、碎玻璃仓库、H2放置场和半地下受水池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约2556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约9942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约1094万立方米;项目液晶显示器用显示玻璃基板原板(G11代)单位产品能耗2.0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