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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三馆合一”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信息来源:社会发展处 时间:2019-10-16 17: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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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报送<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三馆合一”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粤文旅财〔2019〕114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升我省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文化交流合作,推动广东文化强省建设,同意广东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三馆合一”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建设代码:2019-440103-88-031625)。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核心区(地块东北侧为珠江,西北侧至陆居路,与立白大厦相邻,西南侧靠近二沙地路及下涌横街,与广州市脑科医院相邻,南至下市直街)。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3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广东美术馆(含广东当代美术馆)、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广东文学馆的功能用房,地下车库、公共配套区域、室外绿化、道路和广场等附属工程,以及1处市政公交首末站。其中,广东美术馆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建筑面积23470平方米,广东文学馆建筑面积15530平方米。

  项目南面道路为市政规划路,由广州市政府做好规划建设,确保道路与项目同步建设。

  三、项目投资规模按23亿元控制,项目资金分别从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和旅游厅掌握的专项资金中安排5亿元、3亿元和1.5亿元,其余13.5亿元由省财政新增预算安排解决。

  四、项目实行代建制,请抓紧与省代建局衔接,据此批复开展相关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程序报批。

  五、项目用地涉及征地拆迁,为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请协调广州市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有关防范工作。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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