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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含铅汽油价格问题的通知(已废止)

信息来源:原广东省物价局网站 时间:2003-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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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四月二日    粤价[1999]73号

各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含铅汽油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8]2576号)和《国家计委关于5号轻柴油品质比率的批复》(计价格[1999]173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含铅汽油价格水平,各标号含铅汽油价格执行同标号无铅汽油零售的最高限价(详见附表一)。

  二、品质比率的规定作如下调整(详见附表二):

  1、废止《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计电[1998]52号,我局粤价电[1998]10号转发)规定的各标号含铅汽油品质比率。

  2、为避免含铅汽油提价后引起整个油价系列的连锁反应,决定暂沿用提价前90号含铅汽油的价格(出厂价格每吨2100元,全国零售中准价每吨2650元)作为汽油品质比率为100%的计价基准水平。无铅汽油和液化气等其他成品油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计委计电[1998]52号规定的品质比率和计电[1998]53号规定的比价关系(航空汽油除外)确定。 

  3、增定70号无铅汽油的品质比率为98%;-5号轻柴油的品质比率为103%。

  4、鉴于航空汽油生产工艺、品质要求和生产成本与普通汽油有较大差异,航空汽油的品质比率不再执行计电[1998]52号文的规定。重新确定75号航空汽油为航空汽油标准品,出厂价格为每吨2465元,其他非标准品航空汽油价格由石油、石化集团公司按规定的航空汽油品质比率确定。

  附件1:

广东省成品油零售价格表

品名

零售价格(元/升)

品名

零售价格(元/升)

70号汽油

2.00

93号无铅汽油

2.40

70号无铅汽油*

95号无铅汽油

2.50

90号汽油

2.20

97号汽油

2.55

90号无铅汽油

97号无铅汽油

93号汽油

2.40

0号柴油

2.15

  附件2:

汽油、柴油品质比率表

品名

品质比率%

品名

品质比率%

一、汽油类


5号柴油

98

90号车用汽油(标准品)

100

10号柴油

96

-5号轻柴油

103

70号无铅汽油

98

-10号轻柴油

106

90号无铅汽油

105

-15号轻柴油

108

93号无铅汽油

113

-20号轻柴油

111

95号无铅汽油

115

-30号轻柴油

113

97号无铅汽油

118

-35号轻柴油

115

75号航空汽油(标准品)

100

-50号轻柴油

118

10号重柴油

91

95号航空汽油

104

20号重柴油

87

100号航空汽油

108

30号重柴油

85

二、柴油类


-10号军用柴油

110

0号轻质柴油(标准品)

100

-35号军用柴油

118

-50号军用柴油

121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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