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 粤价[1999]22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现将《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单磷酸阿糖腺苷等药品价格的批复》(计办价格[1998]951号、《国家计委审定阿司匹林等5种中管药品新剂型价格的通知》(计价格[1998]2559号)、《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更昔洛韦、复合乳酸菌等两种新药价格的批复》(计办价格[1998]965号)、《国家计委关于青霉素钠盐粉针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的通知》(计价格[1998]2525号)、《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泰丝德等11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计办价格[1998]966号)、《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瑞宁得等37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计办价格[1998]993号)、《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尼莫地平等15种进口分包装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计办价格[1998]996号)和《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常规重组人胰岛素注身液价格的批复》(计办价格[1999]12号)下达的价格整理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文转发的各种进口(分包装)、国产药品价格,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单位可以低于表列的价格销售,但进货单位必须按实际媾价加规定的差率顺加作价销售。在实际进价低于表列价格时,必须相应同幅度降低其销售价格。
二、表中所列价格自1999年2月15日起执行。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单磷酸阿糖腺苷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计办价格[1998]951号
广东、吉林省物价局: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等药品价格的请示》(粤价[1998]105号)、《关于国家一类新药贝复济价格管理权限的请示》(粤价[1998]126号)、《关于赛若金等干扰素销售价格的请示》(粤价[1998]201号)和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重组干扰素α-1b滴眼液价格和调整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价格的请示》(吉省价生活字98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的生产成本等情况,审定下列一、二类药品价格为:
(一)广东省药物研究所研制生产的二类新化学药品单磷酸阿糖腺苷注射液,规格为每支200毫克,含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92.00元、110.40元和127元。
(二)珠海东大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一类新生物制品外用重组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BFGF,商品名贝复济),规格为每支36000AU的喷雾剂,含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37.65元、45.93元和52.8元;规格为每支4000AU的冻干粉,含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22.52元、27.47元和31.6元。
(三)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和长春长生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类生物制品新重组基因工程干扰素α-1b滴眼液,规格为每支20万IU,含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18.04元、24.21元和27.8元。
(四)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和长春长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类新生物制品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规格为每支1毫升,含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19.01元、25.62元和29.5元。
(五)珠海丽珠生物工程制药厂生产的二类新生物制品重组基因工程干扰素γ注射液,规格为每支100万IU,含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60.73元、81.49元和93.7元。
二、根据企业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等情况,重新审定深圳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类新生物制品重组基因工程干扰素α-1b注射液的价格为:
(一)规格为每支100万IU,含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61.00元、74.42元和86元。
(二)规格为每支300万IU,含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134.00元、163.48元和186元;
(三)规格为每支500万IU,含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189.00元、230.58元和265元、
上述药品具体价格详见附表。
三、上述价格从1998年12月30日起执行。此前公布的价格与本文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文规定的价格为准。上述药品同种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价格暂由省级物价部门按与附表所列代表规格品价格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核定,报我委(价格司)备案。
四、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可以低于附表规定的价格销售,但同时必须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按规定的进销差率或批零差率顺加作价。实际购进价格低于规定的出厂(或批发)价格的,必须相应降低批发(或零售)价格。
附:
单磷酸阿糖腺苷等药品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国家计委关于审定阿司匹林等5种中管药品新剂型价格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计价格[1998]25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根据《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审定的5种中管药品新剂型的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表印发你们(附后),请按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中未列的其它规格药品价格,企业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暂由产地省级物价部门按与表列代表规格品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核定,并报我委(价格司)备案。
二、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可以低于附表规定的价格销售,但同时必须严格按实际进价加规定的进销或批零差率顺加作价。在实际购进价格低于规定的出厂或批发价格的情况下。必须相应同幅度降低其批发或零售价格。
三、附表规定的价格自1998年12月30日起执行。
附:
阿司匹林缓释胶囊等5种中管新剂型药品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国家计委关于青霉素钠盐粉针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计价格[1998]25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为适应市场形势变化,促进青霉素行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青霉素钠盐粉针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别制定GMP达标企业和未达标企业生产的青霉素钠盐粉针的中准价格。
(一)通过GMP认证(或达标)企业生产的80万单位青霉素钠盐粉针,中准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0.414元、0.497元和0.62元。
(二)未通过GMP认证(或达标)企业生产的80万单位青霉素钠盐粉针,中准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0.337元、0.404元和0.51元。
(三)通过GMP认证(或达标)企业生产的160万单位青霉素钠盐粉针,中准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0.723、0.868元和1.08元
(四)未通过GMP认证(或达标)企业生产的160万单位青霉素钠盐粉针,中准含税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分别为0.600元、0.720元和0.90元。
二、青霉素钠盐粉针指导价浮动幅度为上下浮动15%。
三、青霉素钠盐粉针的批零差率由原20%扩大到25%。
青霉素钠盐粉针的具体中准出厂、批发、零售价格和浮动幅度以及按此确定的最低价、最高价详见附表。
四、上述价格从1998年12月30日起执行。
五、附表未列的青霉素钠盐粉针其它规格品价格,由产地省级物价部门根据《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与表列价格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核定,并报我委(价格司)备案。
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行业组织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单位,要严格执行青霉素钠盐粉针的价格政策,维持青霉素钠盐粉针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要按照规定的中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协商确定药品实际出厂、批发、零售价格、不得高于规定的最高价或低于规定的最低价。同时,要严格按实际进价为基础加规定的差率顺加作价。
七、各地物价部门要按照《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及要通知要求,认真履行价格管理职责,对于擅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突破规定的最高价或最低价的,要根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请各地将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我委(价格司)。
附:
青霉素钠盐粉针价格表
金额单位:元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泰丝德等11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计办价格[1998]9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根据《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现将审定的泰丝德等11种进口药品的含税口岸价、批发价、零售价格表(附后)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审定的泰丝德等11种进口药品,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单位可以低于表列的价格销售,但进货单位必须按实际进价加规定的差率顺加作价销售。在实际进价低于表列价格时,必须相应同幅度降低其销售价。
二、表列药品价格自1998年12月30日起执行。若进口药品口岸价发生变化,或进口其它规格药品时,销售价格需另行报批。此前有公布的价格与本文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文公布的价格为准。
附表:
泰丝德等11种进口药品价格表
(表中所列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瑞宁得等37种进口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二九日 计办价格[1998]9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根据《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现将审定的瑞宁得等37种进口药品的含税口岸价、批发价、零售价格表(附后)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列价格自1999年1月15日起执行。若进口药品口岸价发生变化,或进口其它规格药品时,销售价格需另行报批。此前有公布的价格与本文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文公布的价格为准。
二、对审定的瑞宁得等37种进口药品,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单位可以低于表列的价格销售,但进货单位必须按实际进价加规定的差率顺加作价销售。在实际进价低于表列价格时,必须相应同幅度降低其销售价。
附表:
瑞宁得等37种进口药品价格表
(表中所列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布尼莫地平等15种进口分包装药品销售价格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计办价格[1998]9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
根据《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及其补充规定,现将审定的尼莫地平等15种进口分包装药品的含税出厂价、批发价、零售价格表(附后)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列价格自1999年1月10日日起执行。若进口药品到岸价发生变化,或进口其它规格药品时,销售价格需另行报批。此前有公布的价格与本文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文公布的价格为准。
二、对审定的尼莫地平等15种进口分包装药品,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可以低于表列的价格销售,但进货单位必须按实际进价加规定的差率顺加作价销售。在实际进价低于表列价格时,必须相应同幅度降低其销售价。
附:
尼莫地平等15种进口分包装药品价格表
(表中所列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单位:元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常规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价格的批复
一九九九年一月八日 计办价格[1999]12号
吉林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常规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注射用重组人生长素、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注射液和金葡液价格的请示》(吉省价生活字[1998]第134号)收悉。经研究,现对常规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价格批复如下:
一、你省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研制生产的常规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商品名:甘舒霖R),属国家二类新药。根据《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常规重组人胰岛素注射液价格每支400单位/10毫升出厂价格(含税)为49.10元、批发价格(含税)为59.90元、零售价格(含税)为68.90元。
二、上述价格自1999年1月20日起执行。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可以低于上述规定的价格销售,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进销差率或批零差率顺加作价,购进价格低于出厂价格或批发价格的,必须相应同幅度降低其批发价格或零售价格。
三、注射用重组人生长素、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注射液和金葡液的价格将另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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