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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中小学教材定价报批方式的复函

信息来源:价格管理处 时间:2018-05-29 1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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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价格函〔2018〕2380号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我省中小学教材定价报批方式的请示》(南方出版〔2018〕50号)收悉。经研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生产印刷教材,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我委同意从2018年秋季开始,教材(教辅)版权页中标明的价格批准文号改为统一使用省发展改革委2017年颁布的教材教辅材料印张价格批准文号(粤发改价格〔2017〕434号),并保持每本教材在广东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网上审批监管系统申报版式技术和零售价格的做法不变。今后如教材教辅材料印张价格有新的调整文件,则相应改用新的批准文号。

  此函。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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