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8年4月12日24时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55元和5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附表。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表: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附表:
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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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4月12日24时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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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名 |
对民营批发企业的最高供应价格(元/吨) |
最高批发价格(元/吨) |
最高零售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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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
元/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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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号柴油(Ⅴ) |
7240 |
7340 |
7640 |
6.55 |
89号汽油(Ⅴ) |
8270 |
8370 |
8670 |
6.45 |
92号汽油(Ⅴ) |
8790 |
8890 |
9190 |
6.95 |
95号汽油(Ⅴ) |
9310 |
9410 |
9710 |
7.53 |
注: 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普通柴油(标准品)最高销售价格按照同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价格确定。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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