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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我省部分水泥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价格管理处 时间:2017-12-15 1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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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清远、云浮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广东电网公司,相关水泥企业: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转发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22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水泥企业电耗核算办法的通知》(工信厅联节〔2016139号)规定,经对我省水泥企业2016年产品可比综合电耗进行核查,现公布我省部分水泥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具体事项如下:

一、对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郁南分公司等5家水泥企业用电执行阶梯电价加价,具体加价标准详见附件。

二、广东电网公司根据附件公布的企业及加价标准,对相关企业按照201611日至20161231日抄见的生产用电量收取加价电费,并及时将落实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备案。

 

附件:广东省部分水泥企业用电阶梯电价加价标准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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