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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华电江门蓬江江沙天然气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站)工程项目临时上网电价的通知

信息来源:价格管理处 时间:2017-03-10 10: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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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价格函〔2017〕1240号

广东电网公司,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

  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核定华电江门蓬江江沙分布式能源站上网电价的请示》(华电福新江函〔2017〕6号)悉。经研究,核定华电江门蓬江江沙天然气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站)工程项目的临时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45元(含税,下同),自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调试运行期的上网电价按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的80%,即每千瓦时0.596元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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