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函〔2017〕532号
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发展改革局(委),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12号),我委对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进行动态调整并确定了1869个成员单位。其中,生产环节成员单位123个(附件1),流通环节应急储备成员单位24个(附件2)、农副产品配送中心成员单位69个(附件3)、区域性规模化集散配送中心成员单位1个(附件4),销售环节成员单位1652个(附件5)。现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及时转发至所属县(市、区),并组织《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协议》签订工作。《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协议》由受理项目单位申请的地级以上市或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与项目库成员单位签订,协议范本见《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协议范本的函》(粤发改价格函〔2015〕4568号)。
二、按照“谁受理项目单位入库申请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库成员单位的日常管理和履行协议情况的跟踪指导,督促其建立补贴资金收支明细登记,供应、储备、配送或销售情况登记,政府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登记。
三、根据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预案,适时组织并积极引导项目库成员单位参与农副产品价格调控,对其调控期间的供应、配送、销售和储备动用品种及数量进行统计、公示,并加强调控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调控服务水平。
附件:1.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生产环节成员单位名单
2.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流通环节应急储备成员单位名单
3.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流通环节农副产品配送中心成员单位名单
4.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流通环节区域性规模化集散配送中心成员单位名单
5.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销售环节成员单位名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1月22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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