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2016〕111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价格的管理办法(试行)》(粤价〔2012〕266号)等规定,现就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管网公司”)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代输价格分为电厂用户代输价格和工商业用户代输价格。委托省管网公司代输的电厂用户含税代输价格为0.25元/立方米;委托省管网公司代输的工商业用户含税代输价格为0.26元/立方米。
二、此价格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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