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2015〕69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68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中央定价目录》,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我省的只有西气东输二线(以下简称“西二线”)天然气价格。
二、自2015年11月20日起,西二线天然气到我省的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0元,即由现行每立方米2.88元降低到每立方米2.18元。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51号)中已经放开价格的直供用户继续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公司的门站价格同步下调,每立方米由3.10元下调到2.42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三、自2016年11月20日起, 非居民用气将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本次降低后的非居民最高门站价格水平作为基准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
四、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使用西二线天然气城市的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抓紧测算,尽快疏导天然气销售价格,释放降价红利,促进我省经济增长。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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