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5年7月7日24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95元和90元。我省根据国家规定,公布了调整后的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国V标准92号汽油从6.60元/升降低到6.53元/升,每升降低0.07元;国V标准95号汽油从7.15元/升降低到7.07元/升,每升降低0.08元;国V标准0号柴油从6.21元/升降低到6.13元/升,每升降低0.08元。
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组织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禁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