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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粤通卡产品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批复

信息来源:价格 时间:2015-09-29 08: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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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粤通卡产品售价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粤联财务〔2015927号)悉。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542号)等规定,现就粤通卡产品销售价格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粤通卡(含储值卡、记帐卡)销售价格每卡不超过15元。 

二、不停车缴费电子标签销售价格(含安装、维护费用)每台不超过200元。 

三、记帐卡一律不得面向用户收取帐户管理费。 

  

       以上规定自2015101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1231止,请于期满前两个月将有关收费情况报我委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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