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函〔2024〕1269号
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粤教翔云数字教材应用平台”所搭载的数字教材单价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鉴于数字教材属于教育资源的新形态产品,为推动我省教育数字化发展,形成合理价格水平,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根据《价格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数字教材暂实行试销价格,由你公司根据成本、市场供求状况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依法自主制定,并及时向省发展改革部门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告。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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