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佛山市发展改革局,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华润电力风能(惠来)有限公司,广州启光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报来《关于核定国电电力惠东斧头石风电场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惠市发改价〔2014〕29号)等文件均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规定,核定国电电力惠东斧头石风电场和华润惠来三清山风电场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61元(含税,下同),自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经审核,华润惠来三清山风电场的接网费用由风电项目业主承担,接网线路长度低于50公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的规定,该风电场的上网电价在原基础上加价1分/千瓦时,合计为0.62元/千瓦时,自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规定,核定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整体项目、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增城工厂17MW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502元,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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