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海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东电网公司:
阳西海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报来《关于广东华厦阳西电厂3、4号机组申请执行脱硫电价的请示》(阳海电〔2014〕38号)悉。鉴于华厦阳西电厂一期工程3、4号机组已向国家环境保护部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部门未能按时验收的情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规定,同意该电厂的上网电价在规定电价基础上增加1.5分/千瓦时(含税)的脱硫电价,自2014年3月28日起执行。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