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14年11月14日24时起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90元和180元。我省根据国家规定,公布了调整后的广东省汽、柴油最高销售价格。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国V标准92号汽油从6.94元/升降低到6.79元/升,每升降低0.15元;国V标准95号汽油从7.52元/升降低到7.35元/升,每升降低0.17元;国V标准98号汽油从8.05元/升降低到7.88元/升,每升降低0.17元;国Ⅳ标准0号柴油从6.67元/升降低到6.51元/升,每升降低0.16元。
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组织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禁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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