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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外紧急优惠贷款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对外开放处 时间:2020-04-29 14: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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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开放函〔2020〕649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外紧急优惠贷款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外紧急优惠贷款规划的通知》(发改外资〔2020〕4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项目规划推进工作,精心组织和落实项目实施方案。本规划及明细计划作为执行和审计的依据,原则上不得自行调整。

  二、加强贷款资金使用及管理。各项目单位要严格遵照《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8号令)、《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5号令)等文件要求,保证贷款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和用途。贷款资金在2020年12月31日前支出完毕,贷款资金按预算资金的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支付的审批依据、发票、相关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三、请相关市财政局做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和防范,落实贷款偿还和担保安排,严格执行资金、债务管理相关规定。

  四、请各项目单位每季度末,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国外贷款支付和偿还等情况。同时总结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先进典型经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外资处 陈杰,020-83134565;

  省财政厅国际金融合作办公室 奚荣萍,020-8333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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