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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公布2019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处 时间:2019-03-20 15: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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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价格函〔2019〕114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市场和质量监督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公布2019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3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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