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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国民经济综合处 时间:2018-03-02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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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7年,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作出的“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贯彻执行中央各项决策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全省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统筹稳增长调结构,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99万亿元,增长7.5%。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5%、6.7%、8.6%,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4.2:43.0:52.8,服务业占比提高0.8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11万元,增长6.2%。消费基础性作用有效发挥。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2万亿元,增长10%。健康、养老、旅游、体育、文化等新型消费快速发展,接待过夜游客增长11.4%,分享经济广泛渗透。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1.5%。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万亿元,增长10.9%,其中税收收入8870亿元,增长13%。预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700亿元,增长16%。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超千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分别新增17家和2家,总数分别达260家和25家。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3.8%。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增长10.6%,分别比国有、外资高8.6个、5个百分点。民间投资增长12.9%,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61.8%。民营企业出口增长13.1%,占出口总额比重47%,比外资高0.9个百分点,成为第一大出口主体。推进“小升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589家。

  (二)大力振兴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制定出台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在项目储备、制度创新、投融资改革上精准发力,建立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至年末已入库543项2332个项目。压减项目审批事项39项。设立规模5500亿元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重点推进机场、铁路等十大领域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完成投资9169亿元,增长24.3%,其中铁路、公路、机场投资分别增长25.3%、29.1%和38%。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新增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约8万辆,新开工5个海上风电项目,新增应用工业机器人2万台、4K用户数670万户。推动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加快发展,创建23家“互联网+”小镇,建设15个省级大数据产业园。建设10个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培育发展智能制造骨干企业33家。海洋生产总值达1.74万亿元,增长9.5%。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珠江西岸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5%。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53.2%、28.8%,分别提高1.6个和1.2个百分点。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8%,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62.6%。“去降补”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完成压减50万吨钢铁过剩产能任务,全面取缔87家企业共1143万吨“地条钢”产能,淘汰落后造纸产能9.22万吨。国有关停类“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2394户,国有特困企业实现脱困638户。商品房可售面积比上年末减少1082万平方米,库存消化周期总体处于合理水平。非金融企业杠杆率降低1.26个百分点,省属国企资产负债率保持在57%以下。出台实施57项降成本政策措施和“实体经济十条”,可减轻企业负担超过2600亿元,其中“营改增”减负894 亿元。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29万吨、配套管网5949公里,新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00公里,完成补短板投资3126亿元。

  (三)聚力打造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创新驱动发展动力显著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65%,有效发明专利量连续8年、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16年保持全国第一,区域创新综合能力排名跃居全国第一。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省建设持续推进。珠三角自创区“1+1+7”区域创新格局和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加速形成,珠三角研发投入经费支出突破2000亿元。全面创新改革试验117项具体改革事项中已有109项落地实施,56项基本完成,2项纳入国务院首批复制推广经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积极进展。国家大科学装置建设顺利推进,东莞散裂中子源项目基本建成并试运行,惠州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与强流重离子加速器项目积极推进。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达177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63家,国家质检中心达75个,国家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创新中心获批建设。12所大学53个学科进入全球ESI排名前1%、5个学科进入前1‰,2所大学18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在站博士后超过4200人。累计建成新型研发机构219家,科技企业孵化器690家,众创空间620家。企业创新潜力有效激发。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万家,总量达3万家左右,继续保持全国第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30%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力迸发。新引进46个创新创业团队,新增5位“两院”院士。新增6家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年末全省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机构管理基金净资产1.1万亿元。

  (四)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体制机制活力不断释放。“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大力推进强市放权,向各市下放或委托202项省级行政职权。新取消省市县三级实施的行政许可66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86项。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推动省直部门下属137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全面启动数字政府建设,重点推进管理体制、运作模式改革和数据资源整合。深入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全省行政审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77.6%,超过82%的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投融资体制改革向深推进。发布《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新取消7项核准项目,新增广州、深圳市核准项目32项,新增其他地级市核准项目28项。实施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以外项目实行网上备案管理。办理网上备案项目1.69万个、增长52.4%,项目总投资3.33万亿元、增长26%。财政金融和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省级全面铺开零基预算、项目库管理改革,推动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试点。广州花都获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64家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全面启动。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分类监管,省属交通、建工板块率先整合。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000万个,居全国首位。对外资企业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外商投资备案率超过96%,办理时限缩减为3个工作日。取消19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对省级发证的工业产品采用先证后核审批模式。建成覆盖全省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归集44个省级部门、21个地市28亿条信用数据,率先实现与“信用中国”网联接。价格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建立电力、天然气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机制,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扩大。启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方评价,在全国率先实现平台入场零审批和远程异地评标,全面取消公益一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完善党政机关公车改革配套政策,推进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先进军民融合产业、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等6大体系加快建设。

  (五)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继续提高。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5万亿元,增长13.5%。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27.6%,其中电子通信设备、航空航天及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34.7%、32.5%。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6.7%。服务业投资增长16.2%,其中租赁商务、交通运输仓储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38.3%、23%。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超额完成。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698亿元,为年度计划投资的124%。新开工建设广州至汕尾铁路等205个项目,建成投产广州乐金显示第8.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等134个项目。着力打造“5+4”骨干机场,推进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建设。东莞至惠州城际望洪至常平东段、湛江东海岛铁路项目建成通车,完成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新增铁路运营里程103公里、运营总里程达4257公里。汕湛高速云湛段一期等7个高速公路项目建成通车,新增高速公路里程655公里、通车总里程达8338公里。国粤韶关综合利用发电等能源项目投产,新增骨干电源装机容量约193万千瓦。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试验段启动建设。建设资金保障水平提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6.8亿元支持我省建设,设立规模为500亿元的省专项建设基金、500亿元的珠三角优化发展基金,获批及发行企业债券209.5亿元。

  (六)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开放新格局加快形成。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见证下,我省与国家发展改革委、香港和澳门特区政府共同签署《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规划编制已经完成。广深港高铁口岸通关制度实现重大创新,“一地两检”通关安排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全线贯通。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效显著。累计形成385项制度创新成果,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由122项缩减到95项,世界500强和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区内设立超过300家总部型企业。“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加快广州、深圳、东莞中欧班列建设,建立中欧、中亚班列常态化运营机制,中白工业园广东光电产业园、中国—沙特吉赞产业集聚区、马六甲皇京港临海工业园、埃塞俄比亚华坚工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达1.5万亿元,增长14.9%,占全省进出口的22.1%。区域合作不断深化。落实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指导意见,启动编制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黔高铁经济带、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闽粤经济合作区等跨省区重大合作平台加快建设,积极推进湛江、茂名等市融入北部湾城市群发展。安排援藏、援疆、援四川甘孜项目307个、资金40.6亿元,推进与广西、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启动与黑龙江省对口合作项目245个。外贸结构持续优化。实现进出口总额6.82万亿元,增长8%,其中出口4.22万亿元,增长6.7%,进口2.6万亿元,增长10.1%,进出口顺差1.62万亿元。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14.3%,占全省的46.1%,比加工贸易高9个百分点。跨境电商进出口442.9亿元,增长93.8%,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达815亿元。服务进出口增长25%,占对外贸易比重达16.2%。实际吸收外资达1383.5亿元,增长6.4%。

  (七)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三农”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全面启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粮食总产量1365万吨,肉、禽、蛋等主要农产品产量保持平稳。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农业生产服务业,培育一批名牌农产品和“三品一标”产品,建设5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县、新创建6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分别达3600家、4.2万家。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迅速,森林生态旅游产值突破1600亿元。创新财政支农投入方式,组建全国首个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重大水利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粤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建设,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潖江蓄滞洪区建设项目等前期工作积极推进。116宗海堤加固达标、165宗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等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完成1750公里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和48宗小流域综合治理任务。完成渔民减船533艘,更新改造渔船1498艘。推进94个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成高标准农田304万亩。2277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示范村工作顺利开局,6.3万个自然村启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启动8处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示范段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率达93%。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扎实推进。约60万省定相对贫困人口脱贫,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竣工7.9万户。

  (八)推动珠三角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区域城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珠三角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珠三角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9%,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优化调整为1.6 :42.1 :56.3,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达57.1%、33.5%。粤东西北地区“三大抓手”成效显著。揭阳潮汕机场扩建开工建设,湛江机场迁建及韶关机场军民合用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加快建设赣深、梅汕、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等铁路项目,汕汕、广湛、龙梅龙等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汕湛高速云浮至湛江段吴川支线工程、韶关翁源至新丰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产业共建取得新成果,省产业转移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7.2%,占粤东西北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30%,254个亿元以上项目落户共建产业园。促进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有序推进新区起步区建设,规划建设汕潮揭临港空铁经济合作区、揭阳滨海新区,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累计完成投资120亿元,带动配套投资超过300亿元。编制实施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打造更具活力魅力的广东黄金海岸。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制定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9.85%。制定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全省36个特色小镇创建示范工作,20个小城镇被列为国家级特色小镇。

  (九)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节能减排降碳强力推进。预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22%,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2.2%、2%、1.8%、0.7%。碳排放配额一、二级市场累计成交1800万吨,成交金额约2.5亿元,占全国的24.1%。完成电机能效提升251.5万千瓦,注塑机节能改造1715台。完成2585万千瓦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基本淘汰黄标车,深圳在全国率先实现公交纯电动化。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9.4%,PM2.5实现稳定达标,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终期考核目标。全面落实河长制,重点推进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和淡水河、石马河等重污染河流整治,完成城市建成区191个黑臭水体整治。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80.3%,劣Ⅴ类断面比例控制在8.5%以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4.5%、96.5%。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17项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生态建设力度加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海域海岛有偿使用及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等生态文明制度进一步完善。建设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国家级森林城市群示范区和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佛山、江门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推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建设生态景观林带693.7公里,森林碳汇工程造林79.8万亩,新建森林公园165个、湿地公园34个。划定海洋生态红线,珠海横琴新区等5地获批建设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湛江雷州乌石等6地获批建设国家海洋公园,惠州、汕头、茂名3市省级美丽海湾建设试点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利用水平提升。严格落实能源和水资源能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增省循环化试点园区25家,建设绿色工厂26家。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7%。大力推进珠三角城市更新,完成“三旧”改造2310万平方米,查处违法建设3200万平方米、其中拆除2400万平方米。

  (十)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省十件民生实事顺利完成。十件民生实事共下达拨付资金270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800元以上,农村集中、分散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年9800元、9100元。就业保持稳定。城镇新增就业148.9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35.4%,城镇登记失业率2.4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003元,增长8.9%,其中城镇、农村均增长8.7%。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升。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半年来解决11个市基金收支缺口68亿元,为企业和职工减负49亿元。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跨省联网结算加快推进。社保卡常住人口持卡率达95.5%,居全国首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长5.95%,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规定报销比例分别达87%、76%,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68万元、58万元。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3.83万套,基本建成7.51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6515户。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稳步发展。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覆盖,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96%、38%。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21个地市全部成为国家分级诊疗试点城市,组建医联体345个,47家中心卫生院、18家县级中医院升级建设项目全面动工建设,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抽检覆盖率达100%。粤东西北地区建设300个乡镇(街道)文化站、811个村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从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看,经济增长、就业、价格总水平等主要指标全部实现年度预期目标,结构升级、社会发展、民生福祉、生态环境等反映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指标进一步改善,总的情况是好的。11个约束性指标中,除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未完成外,其他10个指标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4个预期性指标中,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与预期目标有一定差距外,其他33个指标运行情况符合或高于预期。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较多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区域城乡发展差距仍然较大。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基础薄弱、交通基础设施不完善、内生发展动力不强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城镇化水平较低,县域经济实力不强。农村道路、饮水、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业经济效益不高,农民收入水平明显偏低,村居环境存在脏乱差现象。二是治污攻坚任务艰巨。部分地区水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等河流污染严重,一些城市建成区仍有较多黑臭水体亟待整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滞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PM2.5、臭氧等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薄弱,一些地方“垃圾围城”。三是民生社会事业存在短板。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规模不足、水平不高,养老服务供给存在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矛盾,住房保障水平仍有待提高。四是部分领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市县政府债务风险较高,农信社改制进展缓慢,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等问题仍较突出。五是创新发展能力有待提高。基础研究能力不足,基础研究投入占研发投入比重仅为3%,低于全国5%的平均水平。高层次创新人才缺乏,部分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受制于人,装备制造业关键零部件90%以上依赖进口。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8年工作意义重大。从国际看,世界经济以制造业复苏为支撑逐渐步入上行周期,2018年世界经济有望继续复苏,但全球经济仍然面临诸多复杂挑战,全球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出现调整,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地缘政治风险依然存在,美国税改外溢效应有待观察,全球经济持续复苏的韧性仍然不足。从国内看,我国经济保持稳中向好的有利因素仍然较多,十九大的胜利召开使国内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信心得到大幅提升,供给质量持续改善,需求潜力逐渐释放,企业预期和市场信心逐步好转,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实体经济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基础仍不稳固。从全省看,我省经济发展基本面没有改变,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态势有望继续保持,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新旧动能加速接续转换,经济增长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依然坚实,但需高度重视金融去杠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我们必须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在解决突出问题上狠下功夫,努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做好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贯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改革开放,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方面取得扎实进展,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

  综合考虑我省发展阶段性特征和环境条件,经与省“十三五”规划目标衔接,建议2018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0%左右;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6%左右;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0%,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6.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0%;

  ——进出口总额增长3.0%;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0%以内;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0%;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4.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8.8%;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增长12.0%,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7%;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大气、水环境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2018年重点做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大力振兴实体经济,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坚持制造业立省,提升综合制造能力,扩大有效供给,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性突破。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建设“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提升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水平,实施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打造10个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新增应用机器人2万台左右。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3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推进新一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引导8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改。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对标达标专项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创新,创建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先进标准+”行动,制定实施4K、机器人、环保等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新材料、绿色低碳、生物、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数字经济,出台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推广应用共享经济、移动支付等新技术新模式。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建设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推动5G技术创新应用及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参与全球5G技术标准制定。推动4K电视网络应用与影视等产业发展,加快广州、深圳、惠州3市应用示范建设。以珠三角为重点启动建设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出台支持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的政策,实施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工程。出台支持生物产业发展的政策,推进广州、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和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打造珠三角工业设计走廊。深化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培育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推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试点,积极发展大型制造设备等重点领域融资租赁服务。培育消费增长点,壮大健康养老、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等新型消费,开展旅游休闲提质升级行动,推进“厕所革命”。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执行更高的水泥、钢材等使用标准,倒逼落后产能退出。防止已淘汰和化解的产能死灰复燃,巩固取缔“地条钢”成果,基本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通过产能置换,在韶关、阳江、揭阳3个市布局建设废钢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稳妥有序降低企业杠杆率,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5%以内,抓好一批市场化债转股项目落地。打好降成本组合拳,落实国家“降税减证提标”三项措施和我省“实体经济十条”,力争减轻企业负担2000亿元。重点在生态环保等领域,实施18项补短板重大工程。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坚决制止侵害企业自主经营权和合法财产所有权行为。依法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大力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推动“个转企”、“小升规”,实现2000家企业“小升规”。

  (二)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围绕补短板、增后劲,建设面向未来的现代化基础设施。狠抓省重点项目建设。安排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6000亿元,加快高快速交通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重大能源工程、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完善重点项目建设预警协调处置机制,加强项目进度监控,着力破解征地拆迁、管线迁改、资金筹措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充实完善项目库,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滚动推进机制。加快建设珠三角世界级机场群。建成投产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期扩建、惠州机场扩建以及珠海通用机场,加快湛江机场迁建、韶关机场军民合用以及揭阳潮汕机场扩建等粤东西北机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扩建、珠三角新干线机场前期工作,研究梅县机场迁建。优化高铁网络。建成通车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广深港福田至粤港界、广梅汕龙湖南至汕头增建二线及厦深铁路联络线等一批重大项目,新增3个地市通达高快速铁路。加快建设广汕、赣深、梅汕、合湛等项目,争取开工建设汕汕、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龙梅龙等项目,推进广州至湛江、江门至肇庆、深圳至汕尾、瑞金至梅州、湛江至海口等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高速公路网。加快建设深中通道、虎门二桥、汕昆高速、武深高速、汕湛高速等61个项目,新开工沈海高速开平至阳江段改扩建等7个项目,计划建成珠三角环线增城至花都段等12个项目,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14公里。加快建设滨海旅游公路,规划建设南岭生态旅游公路。推进国省道升级改造,打通市域“断头路”,加快推进沙贝互通立交及邻近路段改造。提升港航通行能力。重点推进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汕头港广澳港区二期等工程,加快北江东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建设。加快全省港口资源整合,形成有序分工、优化发展的新格局。加大制度创新和资金供给。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精简审批项目,再压缩审批时限。加快项目对接和资金投放,发挥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作用,积极引入社会投资者参与高铁和城际轨道建设。

  (三)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围绕打造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战略目标,聚焦产业发展,突出科技支撑,加强基础研究,突出应用研究,促进技术转化,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提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加大研发投入,瞄准科技和产业前沿,抢先布局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积极推动技术成果转化。积极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建设惠州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和强流重离子加速器、江门中微子实验二期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争取国家在我省布局建设新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再生医学与健康、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先进制造科学与技术等4个省实验室,适时建设第二批省实验室,力争申建国家实验室。加快高水平大学及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创新。组织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智能机器人等省重大科技专项及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建设第三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一批省工程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争取布局更多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35%。深入实施军民融合战略,出台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举措,推进军民融合重点工程建设,吸引大飞机、军工等项目,争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聚焦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领域,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加快构建促进创新的体制架构和政策环境。加快推进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优化“1+1+7”创新发展格局,开展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创新人才跨区域流动等先行先试。实施高新区提升行动,打造专业园区、智慧园区、特色园区。加快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打造“一廊十核多节点”空间格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年底高新技术企业达3.4万家。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实施“珠江人才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加大力度培养和引进一批世界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卓越的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打造汇聚国内外一流创新人才的高地。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加快建设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提质增效。发展壮大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重点依托广州、深圳、珠海、佛山等市,规划建设若干基金小镇或股权投资基地,打造国际风投创投中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力争年底前建设30个左右高水平的“双创”示范基地。打造全国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倡导创新文化,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四)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培育全面开放新格局。把握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大发展机遇,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加快形成具有更强国际竞争力和自主性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高水平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加快建立协调机制,探索推进在“一国两制”和3个关税区条件下的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广深港高铁、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携手港澳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布局建设世界一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一批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建设,集聚一批国内外一流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落实港澳居民在内地发展的便利政策措施,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便捷有序流动。创新广东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努力打造制度高地。探索实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金融、外汇、投资和货物进出口管理制度,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点加强海运、航空、陆路等跨境通道和交通枢纽建设,推进广东(石龙)铁路国际物流基地项目,增强广州、深圳、东莞中欧班列等国际货运枢纽辐射能力。加强国际产能合作,支持企业承接沿线国家交通、能源、公共服务设施等重大工程,带动工程机械、电气设备等产品输出。稳步推进中白工业园广东光电产业园、中国—沙特吉赞产业集聚区、马六甲皇京港临海工业园、埃塞俄比亚华坚工业园等重点跨境合作平台项目。加强与国家丝路基金、亚投行、中非基金的协同配合,多渠道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加快贸易强省建设。推进自主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培育认定一批广东名优商品展销中心和境外展览平台,扩大自主品牌产品出口,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积极培育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争取扩大国家级试点。落实国家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政策,扩大优质消费品、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等进口。提升“引进来”“走出去”水平。落实新制定的利用外资10项措施,瞄准欧美发达国家加大引资引技引智力度,围绕战略性产业和核心关键环节开展产业链招商,吸引优质外商投资项目落户。加强境外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投资并购获得技术、品牌等战略性资源。加强区域合作。深化泛珠合作,编制泛珠区域合作发展规划、海峡西岸城市群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北部湾城市群、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和琼州海峡经济带等重大平台建设,完善合作机制,设立泛珠合作发展基金。举办2018年泛珠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创新办好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做好援藏援疆援甘孜等对口支援工作,加强与黑龙江对口合作。

  (五)深化重点领域改革,重塑营商环境优势。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化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的重点领域改革,率先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进简政放权,强市放权,赋予市县政府更多自主权。推进行政审批、监管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全面清理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机构。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多证合一”改革,重点推进“证照分离”、网上审批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幅减少领取营业执照后的各类许可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年内初步搭建起统一安全的政务云平台,推动一批单位业务系统迁移上云。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以科技、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为重点,研究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国资国有企业改革。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资监管职能转变,加强国企风险管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准公共类、竞争类、金控类分类推进省属企业布局调整,国有资本70%以上集中到基础性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特困企业脱困,对全省国资系统1109户资产总额在1亿元以下的亏损企业实施归并重组。以整体上市、员工持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等为途径,积极稳妥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企业投资活力。进一步放宽企业投资准入,最大限度下放行政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政府监管清单等“三个清单”制度。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制定省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明晰省以下各级财政权责,调整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出台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落实中央税制改革,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落实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成立广东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地方金融监管局,全面完成64家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等改革。深入推进输配电、天然气、医疗服务、交通运输、农业用水等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深化电力、油气管理体制改革,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至1600亿元,完善电力市场、天然气主干管网运营机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六)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统筹推进珠三角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构建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加快破解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推动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深化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第二轮全面对口帮扶,深入推进产业共建,支持园区引入龙头企业,围绕龙头企业加快形成企业集群,提高产业实力。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揭阳滨海新区建设,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模式创新。建设汕潮揭临港空铁经济合作区等省级重大区域发展平台,有序推进新区起步区建设,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和品质。高标准建设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集中力量在韶关、清远打造连片的、规模较大的生态保护区。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发展。落实国家和省支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发展的系列政策,在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出台实施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红色旅游等特色产业。提升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水平。深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及相关政策,强化珠三角国际产业创新中心和全球重要现代产业基地地位,提升珠三角抢占产业制高点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创建国家级珠三角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城市带,规划建设东莞滨海湾新区。加快沿海经济带建设。实施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推动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海工装备、海洋生物等海洋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阳江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基地。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周边中小城市为支撑,以完善基础设施为抓手,推进大中小城市网络化建设,提高中小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和承载力。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建设广州黄埔、深圳龙岗、清远清城3个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积极引导特色小镇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处置闲置土地5万亩以上,盘活消化批而未供用地20万亩以上。

  (七)加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履行属地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政策措施,重点防控农合机构、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交易场所四大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统筹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加强债务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衔接,规范融资举债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效防控房地产领域风险。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继续实施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加快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盘活存量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至少建成1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严控国企债务风险。加强国企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强化企业境外投融资、产权变动和资金管理,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建设平安广东。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行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重点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扫黑除恶和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全民禁毒工程,推进重点地区行业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强化信息网络安全防控,严厉打击网络犯罪。

  (八)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释放农村发展潜力。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大力发展特色优质高效绿色农业和特色林业,打造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示范县,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新增农业龙头企业400家、农民合作社3000家,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民技能培训。建设高标准农田269万亩,完成8万亩水田垦造。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创建国家(广东)种业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商、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新业态,加快推进“三区三园”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田园综合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落实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方案,加强村庄规划,粤东西北地区80%以上、珠三角地区全部村庄基本完成基础整治任务。支持一批乡村渔港升级改造,打造渔港小镇和美丽渔村。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及惠州、肇庆等地19个县(市、区)整县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已收集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90%,完成3000公里“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700公里中小河流建设任务,启动实施中小河流治理(二期)。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乡村旅游,规范发展民宿、农家乐,打造4条长距离的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和宅基地制度、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改革。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健全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长效机制,开展产业扶贫等“造血式”帮扶,完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基本实现66.5万相对贫困人口脱贫。扎实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

  (九)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广东。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突出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重点行业污染源治理、移动源和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城市保洁管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90%以上。加大力度淘汰一批落后的现役煤电机组,缓建新的煤电项目。全面推行河长制和湖长制,实施南粤河更美专项行动,强化大江大河和重要湖库水质保护,强化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枫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25条,确保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81.7%,劣V类水体比例降至7%。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控。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加大环保督察和执法力度,完成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严格执行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推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继续推进粤桂九洲江、粤闽汀江-韩江及粤赣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积极探索开展省内跨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启动编制“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选择部分县(市)开展空间规划试点。健全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启动新一批“城市双修”项目,深入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实施造林381万亩,建设生态景观林带500公里。推进矿山采石场复绿400公顷,持续推进雷州半岛、茂名露天矿等生态修复。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支持深圳、中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新建森林公园23个。推进海岸线整治修复,实施重点海域陆源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建设美丽海湾、美丽海岸。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坚决推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目标。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施珠三角地区煤炭减量管理,禁止在珠三角新建、扩建燃煤火电机组,加快推进产业园区集中供热,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有序发展气电,新开工建设10个以上海上风电项目。积极开展珠三角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和绿色低碳城市群建设。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和清洁能源产业,推广绿色认证,提高有色、化工、建材、轻工等行业绿色制造水平。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碳普惠制。试点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积极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

  (十)加快补齐民生短板,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扎实办好省十件民生实事。集中力量办好提高山区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素质、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升级建设、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全民健身活动设施、完成普通国省道改造任务、增加农民农业生产补助等十件民生实事。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编制未来5年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建设专项规划,幼儿园毛入学率巩固在96%以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巩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成果,毛入学率达96%以上。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推进18所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启动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粤东西北地区高校建设。提高就业质量和居民收入水平。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切实解决好性别歧视、身份歧视问题,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拓宽居民增收渠道,完善企业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实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改革,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快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推进医养结合,加快养老床位建设,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达33.6张。统筹推进医保制度改革,推进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稳妥推进医保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落实国家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2万套(户),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7万户,完成4.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提标,新增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隆重举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继承和弘扬广东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实施文化补短板重点攻坚工程,基本实现村级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扩大文化惠民,开展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巡演和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免费开放“三馆一站”,推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以“文化+”推动文化产业业态创新,培育发展文化产业园区、集聚区,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建设健康广东。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成30所高水平医院、100个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6大科技创新平台,选拔100名医学领军人才和1000名青年医学人才。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大全科医生和儿科、产科等医生培养力度,培训培养全科医生5080名,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1000名,全面推进中心卫生院、县级中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深化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实施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加强职业病防治,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新建社区体育公园100个,办好2018年省运会,加快建设体育强省。

  同时,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谋划好“十四五”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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