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计划方案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碳排放有偿收入项目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应对气候变化处 时间:2017-12-29 15:33:00
字体: [大] [中] [小]

粤发改气候函〔2017〕6835号

广州、珠海、汕头、中山市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南澳县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14〕150号)的规定和《广东省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粤发改气候函〔2017〕50号)工作安排,现将省级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督与跟踪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2017年省级碳排放有偿收入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8日

 

附件

 

2017年省级碳排放有偿收入资金安排表

 

序号

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试点

补助金额

(万元)

1

汕头市南澳县近零碳排放区(城镇)

450

2

珠海市万山镇近零碳排放区(城镇)

400

3

广东状元谷近零碳排放区(园区)

375

4

中山市小榄镇北区近零碳排放区(社区)

350

 

合计

1575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