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资〔2020〕296号
江门、湛江、茂名、揭阳市发展改革局、水利(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下达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0〕1153号)要求,现将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此前印发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转下达水生态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20〕163号)同步撤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转下达投资计划。请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局、水利(水务)局尽快将投资计划下达到项目建设单位,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抓紧施工,加快投资计划执行,尽早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
二、强化投资计划执行监管。项目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日常监管责任。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局、水利(水务)局要按职责全面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加强协调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将采取在线监管、适时抽查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后续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项目调度。要认真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定期调度工作,督促项目单位于每月6日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互联网地址:http://kpp.ndrc.gov.cn;政务外网地址:http://kpp.cegn.cn)、每月2日前在水利部水利统计管理系统(http://sltj.mwr.gov.cn)填报项目截至上月底的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最新数据。
四、强化目标考核。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有效控制投资概算,2020年完工项目可初步发挥效益(绩效目标表附后)。要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附件:1.水生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202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表
2.水生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江门市潭江治理)
3.水生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江门市梅阁水库)
4.水生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江门市桂南水库)
5.水生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湛江市)
6.水生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茂名市)
7.水生态治理等其他水利工程专项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揭阳市)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水利厅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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