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计划 > 计划方案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下达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 时间:2019-09-10 09:16:05
字体: [大] [中] [小]

粤发改资环函〔2019〕3204号

韶关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调整的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程序要求,我委组织了调整备选项目遴选。遴选结果为将2018年下达“广州万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废旧轮胎循环利用项目”的17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调整使用于“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煤气高效综合循环利用之一电站、二电站改建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推进项目建设,进行设备、材料采购。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四、加强跟踪调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请按格式要求于每月7日前(至项目建成投产),向我委报送截至上月末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五、加强综合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

  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联系方式: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电话:020-83133190    传真:020-83138699

  电子邮箱:fgwzhc@gd.gov.cn。

  附件:1.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整计划

  附件:2.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9年9月9日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