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法定职责和工作抓手,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重结果、也重过程”的要求,完善办理机制,严格办理程序,提升办理实效。我委办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如下:
一、办理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共承办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287件,其中主办件104件,会办件164件,参阅件19件。主办建议主要集中在“百千万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发展等方面,涉及面广,针对性强。
(一)办理进度情况。均已按照要求办结。已办结的人大建议全部按要求上传至“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系统”,主办件在答复时做到100%与代表沟通。
(二)建议反映问题解决情况。104件主办件中,办理结果类型为A类即代表建议反映问题已解决采纳、基本解决或已有规定的99件,办理结果类型为B1类即列入工作计划的2件,办理结果类型为C1类即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暂时难以解决的3件。164件会办件中,办理结果为A类的有163件,办理结果为B类的有1件,无C类答复件。
(三)与代表沟通、开展调查研究的情况。我委将与代表深入沟通和办理过程开展调研作为办好建议的关键环节,坚持所有主办件百分百沟通。办理前,与代表充分沟通,了解提出建议的意图和办理具体要求;办理中,及时向代表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办理后,认真征求代表对答复的意见。重点建议多采用调研座谈的方式与代表面对面交流。
(四)重点督办建议暨委“一把手”领办建议情况。我委牵头办理的省人大财政经济委重点督办建议暨委“一把手”领办件已按时办结。
(五)集成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今年我委继续推行集成代表建议办理,合并办理的建议共5组16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取得较好的办理效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办理责任。制定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暂行办法、“一把手”领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好关,承办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层层落实和定期督办的工作机制,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四定”。建议交办初期,委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从签收、分派、办理到回复、公开、总结等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做到交办时有布置、过程中有督办、结束后有总结。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委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年度办理工作方案,研究酝酿“一把手”领办建议。在“一把手”领办件办理过程中,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二)严格落实公开审核,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委高度重视建议办理结果公开审核和发布工作,按照省人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议办理结果公开的要求,制定《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则》,建立办理答复与公开方式同步审查的工作机制,明确公开原则和公开主体责任,细化不予公开的范围,做到“先审核、后公开”和“一事一审”,重点对涉及国家事权、港澳事务、敏感信息等不宜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研判,积极稳妥、依法有序向社会公开。同时还与网络舆情信息监测工作充分衔接,将已公开的办理答复纳入监测范围,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舆情。
(三)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促进建议成果转化。推动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实效型”转变,力促将“办结”建议向“办实”建议转变。通过办理建议积极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社会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决策落实落地。
今后,我委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总结和积累办理经验,优化办理工作方法,坚持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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