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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办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法规处 时间:2022-01-12 19: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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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法定职责和工作抓手,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重结果、也重过程”的要求,完善办理机制,严格办理程序,提升办理实效。我委办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情况如下:

  一、办理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共承办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256件,其中主办件105件,会办件150件,参阅件1件,有建议承办任务的处室(单位)共24个。主办建议主要集中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

  (一)办理进度情况。我委承办的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均已办结,且已全部按要求上传至“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管理系统”。截至目前,收到代表反馈意见满意率达100%。

  (二)建议反映问题解决情况。105件主办件中,办理结果类型为A类即代表建议反映问题已解决的有91件,办理结果为B类即列入年度计划解决的有13件,办理结果为C类即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的有1件,无D类答复。

  (三)重点督办建议和委“一把手”领办建议情况。省人大重点督办建议、委“一把手”领办建议均已按时办结。

  二、主要做法

  (一)优化办理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建议办理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列为全委工作重点之一,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委主要领导总负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好关,承办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层层落实和定期督办的工作机制,做到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四定”。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暂行办法(修订)》《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点督办建议提案工作规范》《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一把手”领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及《2021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等,明确了从签收、分派、办理到回复、公开、总结等各个环节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做到交办时有布置、过程中有督办、结束后有总结。同时,在建议的答复过程中,注重把好“三关”,即政策法规关、程序格式关、文字质量关,有效提高了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效果。

  三是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委主要领导示范引领、身体力行推进办理工作,亲自审定办理工作方案,专题听取办理工作汇报,带头领办人大建议。今年,结合我委工作重点和人大建议内容,我委选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振兴发展的建议》(第1054号)为“一把手”领办件,成立专门的办理工作小组,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在办理过程中,与省人大代表、有关单位同志开展实地调研,准确把握问题实质,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注重办理方式方法,持续提高建议办理水平。

  一是提前对接收集建议。每年两会期间,我委领导都会带领相关处室同志参加各代表团的分组会议,直接听取代表、委员意见。今年由于疫情原因,在人大会议召开期间我委无法派人现场参加代表团议题审议,但仍组织人员第一时间与人大工作人员对接,收集会场代表意见建议并在会议期间全部答复代表。

  二是推行百分百沟通。在办理建议过程中,坚持“文来文往”和“人来人往”有机结合,推行百分之百沟通原则。所有主办件均通过走访座谈、电话沟通、实地调研等方式与代表沟通答复内容、政策背景和工作进展,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如在办理《关于将清远市部分项目列入2021年省重点项目计划的建议》过程中,承办处室到清远市清新区与代表座谈,就建议办理情况和办理意见与代表达成共识。

  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我委严格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在我委官网政务公开栏目下设立专门的“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坚持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除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不公开的内容外,一律网上公开。不予公开的答复主要是相关政策正在研究制定过程中、涉及内容比较敏感、容易引起炒作或引发不良舆情等。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一是通过办理工作推进“双区”建设。代表在《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公共服务合作的建议》《关于促进广深双核联动发展的建议》等建议中,提出要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公共服务合作、建立广深沿港科技创新先进经济带、加大广深交通互联互通等建议。我委积极采纳代表建议,推动将相关建议纳入省相关政策文件中。

  二是通过办理工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我委在办理《关于出台<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实施细则的建议》时,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给予优先或倾斜支持政策的建议,并将其落实到牵头起草的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进一步加大我省革命老区苏区支持力度的政策措施。

  三是通过办理工作推进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代表提出“尽快建设广州经清远至永州高铁”“建设广东省微电子公共研发平台”等建议,为我委推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优化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布局提供了很好的参考。目前,我委已组织省铁投集团开展广州经清远至永州高铁前期研究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铁集团支持将项目纳入国家有关规划;积极推动广州市加快建设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中心,支持深圳、珠海集成电路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水平。

  四是通过办理工作提升科技创新水平。针对代表提出的“优化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科技创新要素参与双循环战略”“支持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建设”等建议,我委认真吸纳代表建议,积极推动大湾区科创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等纲领性文件落地实施,加快推动深港河套、珠海横琴、广州等三大创新合作区建设,优化光明、松山湖、南沙三大科学城规划布局,加快惠州“两装置”、江门中微子等设施建设,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五是通过办理工作做好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议,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20〕8号),狠抓重点领域禁限塑任务的推进落实,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加强宣传引导,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的建议,我委在牵头起草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时,充分论证提高北部生态发展区生态保护补偿标准的可行性,研究吸收代表所提意见建议,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发展。

  六是通过办理工作解决老年人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困境。针对代表提出的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存在“数字鸿沟”等有关建议,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委牵头建立了广东省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继续推进落实《广东省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改革任务清单》中的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重结果、也重过程”的要求,扎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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