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 黄康彪
7月23—27日,符绪洋(东莞市)、陈晋强(惠州市)率第四片区评查组对茂名市及辖区共6个价格认定机构进行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曾幸福主任全程参加这次评查活动。
连日来,评查组对茂名市辖区内各价格认定机构的机构建设、人员编制、工作开展以及《价格认定规定》等规定执行情况等方面开展了调研和评查。
评查总结会上,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杜日秀主任作了专题汇报。曾幸福主任对茂名全市价格认定工作取得的成绩作了充分肯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勉励大家要积极发挥价格认定职能作用,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也有不少:如个别机构仍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因工作经费无法保证,工作质量得不到保障;个别机构在开展价格认定工作时违反工作程序,未完整执行工作流程,出现“先出结论后补卷宗”现象,实物查(勘)验记录表、市场调查表和测算说明表等记录不全面、不准确;对价格内涵正确理解不到位,致使运用价格内涵时出现错误;未对提出机关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审查核实;价格认定风险意识淡薄,未启用内部审核、集体审议、中止和终止程序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评查组提出了整改建议和要求,一是被评查单位要高度重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对照《价格认定规定》和《价格认定行为规范》,逐条梳理出存在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要制定整改时间表,安排专人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办求在较短时间内达到评查效果。二是要常态化地开展价格认定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对基层价格认定从业人员进行指导,并开展市县间价格认定档案互查,多组织研究复杂疑难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全市价格认定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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