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价格监测认定中心 梁逸文
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 黄雄强
2月4-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成钢副主任一行在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曾幸福主任等人的陪同下,到广东清远、肇庆市进行价格争议纠纷调处调研指导工作。
2月4-5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在清远市召开座谈会,清远市委常委、清远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新全,清远市发改局局长蔡旭东,清远市发改局副局长李重阳,清远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科长彭健,清远市价格监测认定中心主任祝森林和部分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及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成钢副主任首先简明扼要说明了这次调研的内容以及需要了解的情况。清远市中心祝森林主任就清远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开展情况作了汇报。省中心曾幸福主任也对广东省内的价格争议纠纷调解情况作了说明,并表示届时将会根据省内调研的实际情况,对广东省现行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清远市政府李新全副市长要求清远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要尽快建立健全机制。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蔡旭东局长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要做好保障措施,把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落到实处。
2月6日,调研组一行来到肇庆调研,肇庆市政府副秘书长江红平、肇庆市发改局副局长植炜柏、肇庆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黄雄强等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到肇庆市发改局与市政府相关领导及各县(市、区)价格认定机构负责人一起召开座谈会。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及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在司法、行政执法案件中,主动维权的案件亦越来越多,而且经常采用上访方式进行维权。肇庆市在处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上,采用现场直接与群众面对面的调解和文书回复解答并轨的工作模式,对配合维稳工作化解价格矛盾起了更有效、更及时的作用。肇庆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在稳步推进中,其中包括对税务机关在办理税收征管过程中遇到存量房、非存量房和土地转让交易计税价格难以确认或发生价格争议纠纷时的价格认定,通过制定办理存量房等交易计税价格争议认定工作程序,有效地完善本市存量房、非存量房或土地转让征收管理工作,依法合理征收存量房交易的各项税费。至今全市已主持纳税人与征税机关双方成功调解个案20多件,快速将存在的异议消除在萌芽阶段,及时有效化解双方的征税价格矛盾,减少了行政成本,确保征税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涉税领域依法行政以及提供价格公共服务的作用。
成钢副主任在听取肇庆市价格认定工作基本情况及当地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后,对肇庆市把涉税价格认定与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相结合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并明确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性质、方向和作用。同时他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广东省作为经济、人口大省,应该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核心,通过价格公共服务领域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水平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全面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二是各地价格认定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既要落实好国家价格机制改革和融入社会矛盾化解的大调解格局的要求,又要提升价格部门的价格监管和价格公共服务水平,寓监管于服务;三是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全省各地价格认定机构要克服困难,强化价格服务职能,不断总结经验、开拓思路,探索、创新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模式,积极谋划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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