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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经验总结

信息来源: 时间:2018-02-26 1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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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 李伟杰

2017年以来,广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将全市价格认定质量评查列为年度工作要点,以“提高案卷质量、规范案卷管理”为主要抓手,按照国家、省业务主管部门印发的有关规章和评判标准,着力提高全市价格认定工作水平。5月至7月,市中心开展了全市价格认定质量评查工作,主要过程

一、周密部署和落实动员

广州市中心周密部署评查工作,整个评查过程分为全市动员、单位自评、评查小组评分、整改总结4个阶段。评查范围是全市12家价格认定机构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期间的价格认定案卷。

动员阶段:5月中旬,中心组织召开全市2017年价格认定档案互查会议,召集了全市12家价格认定机构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共37人,通过各单位本年度50份流水号价格认定案卷的互查,既对上一阶段的业务工作细节的不足进行了分析与排查,同时对照省发改委印发的《广东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办法》和《评分标准》,提出案卷整理标准和措施。

二、切实做好全市自评工作

自评阶段:价格认定档案互查会议后,结合新的工作要求,广州市中心对全市价格认定机构联网使用的业务办公网络系统进行模块更新,按照新的工作要求完善软件程序设计。同时,向11区价格认定机构发出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自评要求的通知,并要求各单位撰写自评情况报告提交中心,以便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案卷整理情况。

三、组织评查小组现场评分

现场评分阶段:在7月4-7日,由中心领导带队,并组成多个评查小组,到各区价格认证中心现场开展工作质量评查活动。评查小组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单位价格认定业务案卷情况进行现场评析和评分,对现场评查出来的问题,要求各单位立即制订措施进行补救整改。

四、提出切实改进措施

经评查小组完成对各单位的现场评分后,提出全市的共性问题:一是价格认定受理环节上,价格认定协助书等材料的填写仍有缺漏情况;二是实物查验和市场调查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被调查人未签字也未在记录上载明情况三是签发和文书制作环节中签发单缺附件中的价格认定结论书底稿现象,签发人为拟稿人,核稿人(审核人)作为拟稿人等职责混淆不清现象;四是案卷装订环节存在案卷没有价格认定机构公章或骑缝章现象。针对存在问题,中心向11家区中心发出存在问题的通报,要求各单位对照上述存在问题进行复查,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解答各区中心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全市机构完成相应整改,达到案卷评分优秀水平。

当前,正是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年,也是价格认定机构转型发展的攻坚年。通过此次“下查一级”方式组织的价格认定质量评查,市价格认定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认定意识,树立精细做好每一个涉刑案件价格认定的岗位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落实价格认定“行为符合客观公正、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结论符合实体公正”的法治工作遵循。通过评查活动,全市价格认定机构充分认识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不断完善价格认定质量管控长效机制才能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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