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关于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佛山市价格认证中心于2017年6月20-21日召开了全市价格认定档案评查会议,会议邀请了省中心曾幸福主任及相关人员亲临指导,佛山市及五区中心主任和业务骨干参加案卷评审。本次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按照《广东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办法》对全市五区价格认证中心的价格认定案卷进行了严格认真评审。现将评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全市各区价格认证中心共受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价格认定3633件,认定金额22.10亿元。其中刑事案件3580件,认定金额21.95亿元;行政案件52件,认定金额1372.66万元;违纪案件1件,认定金额38.18万元;未发生复核案件。
二、评查方式及过程
本次评查方式,首先集中各区中心培训,根据《价格认定档案管理办法》、《广东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办法》的规定统一了案卷归案管理,各区实行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对照评查标准结合2017年以来本单位的价格认定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提供自查总结情况报告。本次评审活动由佛山市根据各区办结案件数量情况抽取一定比例数量的价格认定案卷进行评查,其中对各区提供的15份价格认定案卷根据评审标准进行量化评分。根据百分制评审标准,90份以上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60至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在集中抽查的80份案卷中,填写评分表75份。对价格认定案卷文书整理、受理、勘查、市场调查、测算、送达等各个环节进行量化评分。其中市中心得分98.4分、禅城97.1分、南海97.86分、三水91.4分、高明96.86分、顺德80.67分,案卷评查达到优秀标准的中心有5个,占全市83%,达到良好标准的中心有1个,占全市17%,案卷评查达到如此高分跟本市每年举办的全市档案互查密不可分。通过本次案卷评查,督促整改工作也在同步进行,对存在归档案卷的整理、文书制作等方面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限期整改。
三、评查效果
通过价格认定案卷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价格认定工作质量、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
(一)价格认定的主要经验和取得的成绩
一是价格认定工作水平得到提升。评查结果显示各区价格认证中心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在贯彻《价格认定规定》过程中,各单位积极探索建立了与本部门、本单位特点相适应的行为规范,不断提高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如建立了《价格认定内审制度》,《价格认定实物查(勘)制度》等,对进一步提高价格认定工作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案件质量明显提高。2017年以来,全市各价格认定机构在受理、办案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有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从检查结果看,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的价格认定案卷情况较好,基本达到了《广东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办法》的要求。案件质量的提高,有效地减少了案件复核情况的出现。
(二)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中心的价格认定文书格式不够规范。由于个别中心未推行网上受理价格认定,提出方填写协助书不规范,对标的情况表达不清晰,影响了价格认定的质量。
二是案件综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案卷中价格内涵、标的形态、基准日状况确定填写不够标准,简直影响了价格认定结论的有效性。
三是在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中心未能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未能做到“一案一卷,一卷一归”。
(三)整改措施
加强全市价格认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价格认定水平。继续开展价格认定档案互查评审活动,促进各区价格认定人员互相学习,交流经验,统一全市的价格认定工作方法,积极推动全市价格认定工作水平的总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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