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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评查契机 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质量

信息来源: 时间:2018-01-04 16: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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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市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年度总结

湛江市价格认证中心 陈庆仁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活动的有关部署,湛江市价格认证中心精心组织,制定实施方案,上报市发改务会议审议,借助局的力量,推动提高全市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和水平。市发改局领导非常重视,局长梁肖斌同志亲自批示:“工作安排比较具体,要抓住认定工作质量评查契机,依法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质量效率”,并要求市价格认证中心将全市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工作做好、做细、做实、做出成效。根据局长批示和工作方案,湛江市价格认证中心4月召开了全市价格认工作评查动员会议,全市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局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共50人参加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强调工作质量评查目的、目标和意义。通过两个月时间的自查、评查和交叉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并从问题入手,分析形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督办整改跟踪,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精心组织,全面铺开

一是抽调8名骨干力量,由主管领导、认定中心主任挂帅,组成指导与评查组,分别负责10个县(市、区)认中心的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二是安排自查自评、交叉巡评、评查总结三个阶段,确保全部评查工作7月底完成。三是明确评查2016下半年至2017上半年的工作,全市评查认定案卷总数不低于300卷。四是在开展评查工作前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培训评查要点,提出评查工作要求。由于基础工作做得比较扎实,为开展评查工作创造了有力条件。

二、认真评查,互揭家丑

“亮家底、揭家丑”是本次评查统一的工作力度,“查出问题就是成效,没有问题就是有问题”是本次评查的行动宗旨,参加评查的人员有敢于发现问题,秉承对事不对人的态度认真查找问题。通过评查发现:工作档案未打印备查表受理通知书修改处未盖公章;市场调查内容不完整明细表还有出现委托字样;集体审议人员签名不全;价格内涵使用不规范;实物查验(勘验)不认真细致;司法机关对价格认定结论形式不认同;提出机关对新价格认定方式方法不熟悉工作效率较低等问题。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认定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还不够强,仍然存在按照中介评估方式开展价格认定工作;二是尽管近年来市开展多次认定业务培训,但仍然有少部分认定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工作存在马虎大意;三是市中心对基层指导和考核要求不够严格;四是新规定出来后与司法机关沟通不够,对公安机关业务培训不够,导致他们不理解新的价格认定规定。

三、对症施策,落实整改

发现问题看能力,解决问题是高手。为尽快解决评查工作中查摆出来的问题,湛江市价格认证中心对症施策落实了整改措施。一是针对部分认定人员存在的依法依规和防风险认定意识淡薄的问题,我们邀请了派驻纪检组的同志和价格认定骨干,开展了依法行政与认定工作防风险专题培训;二是针对价格认定业务受理、认定、审议、归档等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将安排认定业务实操培训,并进一步学习兄弟单位的好做法,完善《价格认定业务受理规范》,印发样本规范认定工作,切实解决不规范的工作问题;三是针对县(市、区)认定工作存在的薄弱问题,市中心已制定加强指导督导基层工作措施,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给予工作上的大力扶持;四是与司法机关召开沟通协调会,重申价格认定是行政确认职能,消除司法机关对价格认定工作的误解;五是对公安机关办理价格认定业务人员进行培训,邀请省资深的价格认定人员对办案民警办理价格认定业务进行集中培训。

四、顺势而为,巩固提高

工作质量评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顺势提高工作质量,巩固评查成效。湛江市价格认证中心采取积极措施巩固评查成效:第一用近1个月时间整改存在的所有问题,组织全市价格认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存在问题要求在限期进行整改;第二向全市价格认定机构发三份文件对存在问题进行规范,对风险防控提出规定,要求全市统一做法,步调一致;第三市发改局主动作为,带领认证中心人员与市公安局开展调研座谈活动,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听取他们在新规定出台后的执行情况和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共同执行。目前公安机关在办理价格认定事项时,业务熟悉程度得到加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第四市发改局主动召开法院、检察员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宣传价格认定工作政策规定,消除误解,使办案机关能支持配合价格认证中心开展工作,已没有再发生不认可价格认定结论现象;第五以发改局名义全市通报价格认工作质量复查情况发改局对价格认定工作更加重视,全市价格认定工作正朝着积极、正确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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