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函〔2017〕3822号
广州、汕头、河源、惠州、湛江、清远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
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报来《关于核定惠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惠市发改价〔2017〕70号)等文件均悉。经审核,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惠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廉江市营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站综合开发项目、雷州市纪家镇恬神村30兆瓦光伏电站、东源天华阳光农光互补一期100兆瓦项目、东源县老围村一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东源县老围村二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廉江市威多福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电力接入系统工程均由项目业主建设,接网线路长度低于50公里,同意这7个项目的上网电价增加每千瓦时1分钱(含税,下
同)的接网费用。
二、根据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粤价〔2012〕170号)等规定,核定汕头市潮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汕头市雷打石环保电厂按垃圾处理量折算的上网电量的结算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65元,其余上网电量的结算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453元;惠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垃圾处理量折算的上网电量的结算电价为每千瓦时0.66元(含接网费用1分钱),其余上网电量的结算电价为每千瓦时0.463元(含接网费用1分钱)。
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等规定,核定东源天华阳光农光互补一期100兆瓦项目、东源县老围村一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廉江市威多福6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99元(含接网费用1分钱);连南50MWp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项目、广州市英利博展物流园10MW光伏分布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98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规定,此5个项目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即不含接网费用为每千瓦时0.85元,含接网费用为每千瓦时0.86元。
四、廉江市营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站综合开发项目、雷州市纪家镇恬神村30兆瓦光伏电站、东源县老围村二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参与竞争性配置,其中标承诺电价加接网费用后的上网电价如下:廉江市营仔镇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站综合开发项目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94元(含接网费用1分钱),雷州市纪家镇恬神村30兆瓦光伏电站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97元(含接网费用1分钱),东源县老围村二期2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97元(含接网费用1分钱)。这三个项目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即每千瓦时0.86元(含接网费用1分钱)。
五、上述规定均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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