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函〔2017〕4713号
广东电网公司,国电中山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国电中山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核准国电中山民众天然气热电冷联产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国电中山燃〔2017〕10号)悉。经研究,核定国电中山民众天然气热电冷联产工程项目2×269兆瓦机组的临时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45元(含税,下同),自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调试运行期的上网电价均按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的80%,即每千瓦时0.596元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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