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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西南外环配套50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电力处 时间:2022-12-05 11: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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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核准〔2022〕47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珠西南外环配套500千伏线路工程的请示》(广电规〔2022〕23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发挥湾区外环对珠西南分区的电力互济和事故支援能力,提高湾区外环电压支撑能力,满足珠西南负荷片区发展需求,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珠西南外环配套50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8-440700-60-01-641597)。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佛山市、江门市、阳江市、清远市(跨区域)。

  三、项目新建500千伏同塔双回线路长约2×125.4千米,新建500千伏单回线路长约1.5千米,更换耐热导线15千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128268.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5653.7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0%,来自自有资金;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102614.3万元,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委(能源局)。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能电力〔2022〕66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000202200022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广东珠西南外环配套500千伏线路工程(佛山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意见》(佛府办函〔2022〕148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珠西南外环配套500 千伏线路工程(江门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府函〔2022〕138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珠西南外环配套500千伏线路工程(阳江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阳府复〔2022〕95号)以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珠西南外环配套500千伏线路工程(清远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清府函〔2022〕429 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一式两份)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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